社区内部管理制度(收集3篇)

时间:2024-07-06 来源:

社区内部管理制度范文篇1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社区服务在我国农村、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同时,社区服务也是衡量和谐社会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我国社区服务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管理职能权限、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社区服务资金及相关法律制度方面。因此,社区服务也应在这几方面下功夫。

关于社区服务,学术理论界有多种界定,概括起来主要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持狭义社区服务说的学者们普遍认为,社区服务是指社区福利性、公益性(非营利性)服务,不应该包括商业。与狭义社区服务说不同,持广义社区服务说的学者们普遍认为,社区服务不仅包括社区福利性、公益,而且包括一定程度的商业性或“准商业性”的便民利民的生活服务,以及为社区内企事业组织提供的后勤保障服务。本文讨论的内容主要是指广义的社区服务。

一、开展社区服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有助于适应社会结构的变化,改善政府管理模式

我国社会正处于从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的过渡时期,社会结构正发生着深刻变迁,在原先政府行政一体化的领域之外,逐渐发育和发展了新的市场经济领域以及更为广泛复杂的社会生活领域。在这种新形势下,单位办社会的状况开始转变,单位体制逐步瓦解,单位行为的专业性目标不断弱化,大量社会职能向社区回归和转移。人们由过去隶属单位,依赖单位变为走进社区,依托社区,社区成为人们安居乐业的重要场所和实现社会整合功能的基础单元。在此背景下,承担社会工作任务的社区应时而生并呈快速发展态势。同时,开展社区服务,可以加快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把具体社会管理工作交给社区承接,以改善政府管理模式,使政府专注于对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

(二)有助于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网络,维护社会稳定

美国著名社会学家戴维·波普若认为,“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是指社区为了促进个人的功能发挥和使之获得最低的社会生活水平而提供的一系列项目、好处和服务”。现阶段政府转移出来的社会职能、服务职能和企业剥离出的社会职能,大部分要社区来承接。建立一个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网络,需要社区发挥作用。由此可见,社区服务应该是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子系统。目前,社区承担了社会保障的大量事务,如政府调查核实辖区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失业人员的救助标准、下岗人员的生活状况等以及社会基本生活保障金和救助金的发放,都是通过社区组织落实的;同时,社区还承担了大量的因社会变迁而衍生的新型社会服务项目。因此,开展社区服务对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改革开放的成果,可谓意义重大。

(三)有助于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需求

随着我国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使人们的生活方式、消费观念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居民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各项制度改革的深入,居民与所在的社区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社区作为一个最基础层面的社会单元,发挥着独特而又丰富的社会整合功能。其一,社区通过各种类别专业化分工的社区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可满足社区成员日常物质和文化生活的多种需求。其二,社区内存在着大量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自治性组织和老年书画社、拳操队、读书会等兴趣性团体,可满足人们广泛的社会参与需求。其三,社区中大量存在着邻里互助、相互照顾的传统习俗,同时也不断蕴育出以社区公益性、福利性事业为目标的组织,使社区在“道德共同体”与“情意共同体”的深层意义上发挥着社会整合功能,同时也满足了人们开展社会互助的需求。

二、现阶段我国社区服务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社区服务管理职能权限尚未明确

我国社区服务管理是国家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产物。它作为弥补改革开放中出现的管理缺位,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受到政府、理论界以及民众的高度关注。但目前社区管理中“政社不分”的情况依然存在,尤其是在街道管理层面,政府的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管理职能集于一身,其直接后果就是现有社区管理体制的确立既未明显减轻政府的社会管理负担,也未从更深层次上提高广大居民的民主参与社会管理意识,社区管理仍旧更多地体现为一种政府行为。

在城市,城市社区自治组织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尚未理顺。依据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改革方针,街道办事处作为城市基层政府的派出机构,对基层社会行使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现实中,街道办事处往往把所辖社区的居民委员会作为自己的下属部门或分支机构。这种情况下,居委会实质上是一种“准政府组织”。显然,街道管理层面的政社合一、职责不清将直接导致街道办事处和街道社区的职能错位。同样,在农村,村民委员会是我国农村社区现代的独立的法人行动者,地方党政在难以公开于预村委会选举之后,便利用行政权力控制村的领导人和村的公共治理。村民委员会有自治形式而无自治的内容,同样扮演着政府附属部门的角色。

(二)社区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尽管社区服务的实践在20世纪90年代有了长足的发展,但这一时期的社区服务除了民政系统主管的社会福利性社区服务有所拓展以外,最大的特点就在于社区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但这种第三产业在给居民提供生活上某些便利的同时,又因其在居民区占用公共资源而侵害了居民的公共利益。因此,居民对这种商业性社区服务的认同度普遍不高,对社区工作人员的社会评价普遍低下。“中国城市居民职业声望量表”的统计显示,社区工作人员的职业声望列排序为第53位,仅略高于殡仪馆工人、保姆、建筑业民工等。

此外,社区服务从业人员受文化教育的水平偏低,同时缺乏有针对性的专业技能培训。以武汉市为例:据武汉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2006年的调查统计,在市、区、街道社区工作的人员中受过大学专科以上教育的约占l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约占47%,尚有38%的人员只受过初中或小学程度的文化教育,基本上没有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这种现状严重地制约着社区服务内涵方面的扩大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社区服务资金不足,资源整合不力

社区服务资金严重短缺。目前,社区服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政府对社区服务的资金投入。社区服务承担着相当部分的社会保障任务,因此政府应是社区服务资金的主要供给者之一。但我国政府投人在整个社区服务资金供给中的比重是偏低的。在发达国家,政府的投人一般占社区服务资金构成的50%以上。我国政府的这种投人目前最多占30%左右。二是社会捐助资金投入,这是一种非经常性的资金来源。三是有奖募捐基金投入,这成为我国发展社区服务事业的主要资金来源。四是社区服务的自身积累。由于社区服务的福利性和公益性的特点,其自身积累能力相当弱小,积累的资金数量"也十分有限。

社区内可供服务的资源分散。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社区内已经形成一套相对比较完整的服务资源,主要供社区内部使用。虽然随着管理体制的改革,社区一部分资源和职能已经归属社会,但是长期形成的思维惯性决定这种归属是一种不完全的归属,因此出现两种状况:一方面是社区内各种设施、资源不能与其他社区共享;另一方面是社区内现有资源使用不饱和,出现闲置浪费现象。因此,加强社区资源整合也是当前社区服务工作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四)社区服务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制度化环境不够完善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社区服务发展的重要保证,它不仅关系到社区服务发展水平的高低,而且对其能否持之以恒深入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早在1994年,民政部、国家计委等十四部委就颁发了《关于加快社区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但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社区中的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区服务发展面临许多新问题和新契机,这项管理规定的很多条款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亟待修订。

近年来,出于社区服务发展形势的迫切要求,各级政府有关部f-i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但是,由于没有及时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导致政策缺乏可操作性;另有部分政策法规虽然较为明晰,但缺乏权威性,存在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与此同时,社区服务发展所必需的各项具体的规章制度,如社区服务项目的决策、过程的监督、效果的评估等制度,都还没有普遍建立起来。制度规范的缺位,导致社区服务发展过程中常常处于无章可循的境地,使社区发展缺乏制度化保障。

三、针对市场经济形势下社区服务存在问题应采取的对策

(一)严格界定政府在社区服务中的介入尺度.明确社区权限要严格界定政府在社区服务中的职能,政府应该坚持社区服务的福利性,激励社区服务的公益性,合理介入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社区服务事项。把握政府介入的尺度是指政府应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应起到主导作用,并表现为倡导、动员、一定的经济和政策支持、监督、评价和经验推广,用宏观的手段去促进社区建设资源的聚集和社区的持续发展。

笔者认为,在由政府行政管理向居民自治管理的过渡阶段,应建立政府主导型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在城市,通过在街道层面组建具有法律地位的半官方性质的社区管理委员会,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选择。所谓半官方的社区管理委员会是指经“社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社区内政府、企事业社团法人代表、社会知名人士以及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代表所组成的社区综合性管理组织,其中,政府代表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社区的民情民意,向社区转达政府对社区发展和社区管理的意见和要求,同时对社区管理进行行政督导。在农村,进一步完善村民委员会这一主要农村社区自治组织。地方党政要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的自治管理,不干预村民自治组织的内部事务,同时鼓励其他自组织(如养鸡协会、西瓜协会、蔬菜协会等)的发展,使村民得以借助多样化的自组织在村民委员会这一群众自治制度平台上参与村务管理,影响村域公共权力的运作。

(二)加强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素质

社区服务人才队伍的状况如何,是社区服务得以良性运转的重要条件,也是衡量一个地方社区服务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尺度。通过10多年的发展,我国各地区已逐渐建立起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以兼职人员为主体、以志愿者为基础的社区服务人才队伍。总体上看,这支队伍尚处于粗放式的追求数量与外延扩张的发展阶段,而其服务的项目内涵、质量及专业化技能尚处于较低水平,这需要我们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社区服务人才队伍的建设。

首先,要在政府指导下,依靠社会教育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在岗的社区服务人员及管理者进行系统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此外,可以借鉴香港的经验,。设置见习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主任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研究员五个级别,并分别规定其任职资格条件和所享受的待遇。从人事制度改革人手,启动社会工作教育的振兴,激励社会工作者的敬业精神和专业进修热情,引导社区服务人才队伍的建设走出困境。

其次,应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教育事业,解决社区服务专业人才稀缺的问题。创造条件,把社会上的优秀人才吸引到社区服务人才队伍中来,努力培养一支富有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并掌握现代社会工作理论、知识、方法和技巧的新型社区服务工作者队伍。同时。还可参照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做法,积极筹划和实施适用于我国社区服务需求的高等教育专业,为社区服务事业提供人才储备。

最后,要积极引导与鼓励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半官方的群众政治团体运用专业化的社区服务知识和方法介入社区工作事务。在社区服务工作尚无法从这些团体事务中分离出来之前,引导这些半官方、半社会团体的分支部分介入社区服务是完全可能的,并且这些团体的长期实践经验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教育启发作用不可低估。

(三)多方筹集资金,开源节流,提高社区服务资金的使用效率

社区服务事业资金作为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的基础条件,政府有责任投入。从加强社会管理出发,政府应加大社区服务事业资金的投入力度。现阶段,政府应考虑把社区服务业作为政府加强公共服务的重要领域,重点支持建设和改善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和老年人、青少年活动场所等公益设施,以及社区服务信息网络等。根据社区服务具有公益性和经营性不同性质的特点,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还应积极拓宽资金的筹措渠道,通过建设示范项目或以补助、贴息等形式推动更多的资金投入。要研究有利于社区建设投融资的具体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投资社区建设,吸引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捐赠赞助,共同推动社区服务设施的完善。

同时,要在坚持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的基础上,积极推动社区服务机构资源的共享和共建,以解决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驻社区机构应将所属文化体育设施向其他社区开放,这样不但增强了社区组织和社区成员的参与意识及社会责任感,而且减少了重复建设所造成的浪费,大大提高了社区服务资金的使用效率。

社区内部管理制度范文篇2

党的十六大以来,天园街领导班子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委一系列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联系街道实际,围绕城市管理和社区服务两大主题,树立科学管理新理念,调整科学管理新定位,探索科学管理新机制,创造科学管理新业绩,争当全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努力构建平安和谐新天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树立科学管理新理念

通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街道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目标要求有了新的认识和更加深刻的理解,切实做到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增强了以科学发展观统筹指导实际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牢固树立起科学管理街道各项工作的新理念。

(二)调整科学管理新定位

对自身职能的准确定位,是街道理顺管理关系、提高管理效能的前提。我们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广州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认真研究“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要求,结合长期以来街道工作的实践,对自身职能重新进行科学定位,提出了“以我为主,强化职责,加大宣传、落实主体”的街道工作新思路。

(三)探索科学发展新机制

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建立与科学发展观相符合、相适应的新机制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要目标之一。近年来,随着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深入进行,管理重心下移,管理事权下放,街道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日益增加,传统粗放型的管理体制已经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情况的要求。为此,我们对城市管理体制、社区管理体制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和实践,大胆进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全面推进党建带工、青、妇建设。按照“大党建”的要求,在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领导,把工、青、妇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整体格局。二是创造出租屋“社区捆绑式”管理模式。街道出租屋管理工作在“旅业式”管理基础上,结合实际,创出了“社区捆绑式”的管理模式,形成了以社区工作站、社区民警为具体工作责任对象,以社区工作站站长、社区民警、出租屋专干、管理员为工作队伍的出租屋管理机制。三是全面推广“议行分设”社区管理体制。**年在全部10个社区建立工作站,形成了以社区党支部为政治领导核心,社区居委会为议事机构,社区工作站为工作机构的社区管理新体制,促进社区工作新发展。四是制定出台了《加强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的有关规定》,成立了街道城市管理协调委员会,建立了城市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有效整合以工商所、派出所、司法所、城管中队(三所一队)为主的驻街执法部门的执法力量,形成综合执法合力。五是不断完善“大综治”工作格局,建立、调解、综治三位一体的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六是大力支持成熟的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规范业委会的行为,进一步推进基层群众自治。七是逐步构建“五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新模式,理顺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工作站、业委会、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整合社区管理资源。通过以上种种措施,天园街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走在了全区前列。

(四)创造科学发展新业绩

街道工作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取得了新的业绩。一是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固本强基工程全面展开,实现党员教育管理全覆盖。二是围绕“创卫”、“创模”、“创文”目标责任,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显著提高,长效机制作用凸显,街区环境明显改善,“两违”、“六乱”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三是“平安天园”建设卓有成效,切实维护了辖内稳定。今年1至11月,全街刑事及治安侵财案件同比下降17.2%,其中“两抢”、“两盗”案件相比去年分别下降18%、28.2%。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明显,连续数年没有出现重大火灾和安全事故。出租屋管理成绩显著,**年出租屋合格率达到100%,登记率达100%,流动人口登记率达95%。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年没有一宗群体上访事件和民转刑事件。四是社会管理体制和网络进一步完善,社会事务管理能力取得新进展。持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年计划生育率控制在95.93%。积极妥善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年度累积发放低保金额46404元,为四川汶川大地震灾区捐款725122.9元。社区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再就业率稳步提升。五是社区服务全面铺开,服务形式和内容进一步丰富。六是社区文化事业蓬勃发展,社区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七是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有较大改观,效能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影响和制约街道科学管理的九个问题

虽然天园街近年来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9个方面:

(一)辖区基本情况掌握不够透准确而完备的辖区基本资料和数据是党工委、办事处决策的重要依据。但目前各社区基础性资料,如:住户资料、出租屋资料、流动人口资料、已婚育龄妇女资料等仍然不够完善,漏登、缺登现象普遍存在,而且资料更新速度缓慢。一些居民反映,入住几年来很少有社区干部上门,有了问题也不知道去哪里反映。由于基本资料掌握不够全面准确,对实际工作的参考价值大打折扣。

(二)社会宣传动员力度不够

城市管理和社区服务的每一项工作都有赖于广大居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这也是“小政府、大社会”的重要表现和一个地区文明程度的标志。而实际上,社区群众对政府主导的各项工作的知晓率、认同率较低,缺乏参与热情。究其原因,主要是我们的宣传、动员的力度不够,具体表现在宣传阵地单一、宣传手段简单、宣传深度和广度不足、宣传效果不佳等。

(三)辖内单位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从理论上说,天园街4.038平方公里的辖区范围,每一寸土地都有归属,分别由大大小小的单位在管理,只要做到“各人自扫门前雪”、“各家管好各家门”,就能形成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但很多单位对自己区域的公共事务,例如环境卫生、治安防范、计划生育等等都不甚关心,对政府布置的有关工作也是置若罔闻、袖手旁观,各单位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发挥不够,仍然是政府在唱“独角戏”,管理资源没有得到较好的整合。这里有我们的责任,主要是近几年与辖内单位的沟通联系制度坚持不够,一些单位反映,对街道工作不是很了解,加上自身工作繁忙,未能更好地支持配合街道的工作。

(四)与区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尚未完全理顺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作为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在目前体制下,只有协调、管理、建议权,没有执法权,一些工作,如整治非法行医、无证照经营、占道经营、违法用工、安全生产等,街道和区职能部门还存在着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以致城市管理中还存在很多影响政府形象的问题,

(五)长效管理机制尚未健全完善

街道虽然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框架,但在制度设计上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在贯彻执行上不够坚决彻底。工作靠突击,管理有漏洞,各部门各自为政,执法主体之间缺乏沟通、协调、配合的状况并未得到彻底改变。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科学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形成。

(六)社区群众自治功能薄弱

我街于**年在全部10个社区推行“议行分设”,初步还原了居委会自治功能,同时支持、鼓励成熟的物业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导社区居民进行自治。但是一些社区反映,居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比较淡泊,怠于行使自身的民力。同时还存在部分业委会行为不规范,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备等问题,造成群众民主自治进程缓慢,自治组织的自治功能依然比较薄弱。

(七)社区服务功能不完善,社区服务水平还处于层次较低水平

街道成立以来不断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高起点、高标准建设10个社区服务大厅,在腰岗、骏景、东晖等社区建立了文化室,在骏景、东晖等社区建立了卫生服务站,在穗东社区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但总体而言,一是社区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比较单一,覆盖面不够广,与社区居民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二是缺乏针对辖内现代服务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高档次服务。三是对社会上的社区服务组织机构的规范和监管力度不够。

(八)部分社区停车难的问题比较突出

随着*区快速发展,我街辖内的住宅小区由**年的10个发展到现在的35个,人口数量、车辆数量急剧增加,但公共配套设施发展相对滞后,各社区普遍存在停车难的问题,在我街骏景、东晖等社区问题尤为突出。以骏景社区为例,社区住户近8千户,人口3万多人,拥有车辆3千多部,但停车位仅1千多个,远远未能满足需要。对此,街道曾作出多方努力,但至今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九)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存在问题

一是存在政令不通的现象,一些工作推进不扎实,落实不到位;二是一些党员干部服务意识、宗旨意识弱化,出现了苗头,服务水平和质量较低;三是一些党员干部没有树立“全街一盘棋”的思想,缺乏统筹兼顾、沟通协调的能力,工作配合不够,效率不高;四是一些党员干部存在惧怕困难、回避问题的思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缺乏改革创新和开拓进取精神;五是一些党员干部对街道职能定位不准确,工作上造成缺位、越位、错位;六是一些党员干部存在依赖思想,过分强调客观困难,有等、靠、要的思想倾向。

三、存在问题的根源分析

出现以上这些问题,原因比较复杂,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但主要是我们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工作机制、管理、评价、考核机制与科学发展观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一)思想观念与科学发展观要求存在差距

部分党员干部不重视理论学习,或是对理论学习浅尝辄止,仅仅停留在表面,满足于一般了解,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掌握不够,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指导实际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思想观念上跟不上形势的发展。

(二)工作作风与科学发展观要求存在差距

部分党员干部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执政理念和宗旨意识淡化,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出现了偏差。部分党员干部职业道德、责任意识欠缺,缺乏改革创新、积极进取的精神。

(三)工作机制与科学发展观要求存在差距

一是影响和制约街道科学管理上水平的体制机制依然存在。二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特别是各项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综合治理机制仍处在探索推行阶段。三是目前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在客观上存在一些矛盾,突出表现在“属地管理”矛盾,具体反映在权与责的矛盾、“条”与“块”的矛盾、属地管理与专业管理的矛盾等方面。四是社区管理体制不顺,社区各种组织职能模糊,功能重叠,各自为政。五是社区自治进展缓慢,群众自治水平较低。

(四)管理、评价、考核机制与科学发展观要求存在差距

一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一些办事制度、办事流程已经落后,亟待重新调整修订。二是街道的一些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流于形式。三是各项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制定出来以后,具体的实施环节缺乏监督。四是对干部职工的考核,考核内容设计不够科学、明确、全面、具体,没有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的政绩观、正确的用人导向。五是对社区工作站的考核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没能充分体现工作业绩,没有完全达到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效果。

四、整改方向和措施

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天园街各项工作新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进一步破解发展难题,创新体制机制,提高管理水平,改善民生福利,不断提高科学发展能力。

(一)着力破解“属地管理”难题,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要进一步破解“属地管理”难题,按照“以我为主,强化职责,加大宣传、落实主体”的原则,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形成各项工作广覆盖、全方位、日常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夯实基层基础。一是要强化基础性工作,真正做到对街道辖区情况清、底数明,加强资料动态管理,建立基础资料共享机制。二是要加强宣传发动工作。要改善宣传发动的方法和手段,广泛动员和引导辖区居民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经营,自觉参与政府的各项工作,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新局面。三是要充分落实辖内单位的责任主体作用,使每个单位、每个经营者都负起相应的管理责任,教育他们“扫好门前雪”。四是坚持“以我为主”提高街道统筹协调能力。进一步理顺街道与驻街各单位的关系,充分发挥“三所三队”(街派出所、工商所、司法所、城管中队、劳监中队、安监中队)的作用,加强综合执法。五是进一步理顺街道与市、区职能部门的关系,加强沟通,完善告知制度。

(二)着力推进“五位一体”社区管理体制,完善社区功能

一是在“议行分社”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社区管理体制创新。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党支部建设,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职能,鼓励扶助条件成熟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规范物业管理公司行为,深入推进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工作站、业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五位一体”的社区管理体制,理顺管理关系,形成管理合力。

(三)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工作格局

创新体制机制是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志。要把体制机制创新摆在突出位置,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梳理、修订和创新各项工作机制,包括属地管理机制、综合执法机制、社区管理机制、综治维稳机制、调解机制、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内部管理机制、检查监督机制、绩效考核机制等,努力破解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四)着力夯实社区服务基础,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一是要用足用好公建配套场地,加快文化室、卫生服务站、家政中心、体育健身路径等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要整合社区服务资源,提高服务的覆盖面。三是要认真调查了解不同阶层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满足各层次居民的需要。四是要努力提高社区服务的档次和质量,丰富社区服务的形式和内容。五是要积极探索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途径,加强规范引导。

(五)着力改善民生福利,千方百计保民生、保稳定

要围绕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手,切实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天园。一是要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障各项政策措施,加大社会救助力度。二是要正确认识当前的经济形势,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和就业指导,创造社区就业岗位,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服务。三是要进一步加快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为居民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四是要加强老龄工作,让老年人分享社会进步的成果。五是要按照“生态优先、宜居为重”的要求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大力宣传环保意识,加大环境监控力度,重点抓好市容环境卫生、河涌整治和绿色景观建设工作,营造两个适宜的街区环境。六是要落实维稳第一责任,以“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提高居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度。

(六)着力强化效能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作风

深入开展“为民、便民、利民,创建群众满意机关”效能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推动街道效能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要完善效能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效能建设的活力。二是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为切入点,梳理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整顿和规范窗口服务质量,严格落实首问首办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礼貌用语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三是要加强事项的办理效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抓好电子政务建设,完善街道网站功能,为群众提供信息化服务。五是规范绩效考核机制,完善日常检查、群众监督和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考核办法,并与干部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等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五、切实解决好当前突出问题,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我们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省、市、区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突出实践特色,边学边整边改。要切实解决当前街道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提高科学管理能力,使学习实践活动收到实效。

(一)进一步维护辖内稳定

一是要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妥善处理好各种劳资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当前要重点做好骏景变电站、万豪酒店、裕通酒店等影响较大的群体性纠纷事件的相关工作,妥善应对处理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诱发的欠薪等事件,充分发挥街道在化解辖区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提高处理的能力。二是要进一步提高出租屋和外来人员管理水平,重点加强对出租屋和外来人员较为集中的文昌等地区的管理。三是要完善基层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社区技防、物防、人防。四是要严打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和生态保护建设

一是要加大对辖内“六乱”的整治力度,重点抓好中山大道“好又多”商场至骏景花园沿线、辖内人行天桥等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整治,坚决杜绝“创文”后可能出现的“六乱”回潮。二是要严控和查处“两违”现象,充分发挥基层管理网络和知情知报机制的作用,及早发现及早控制。三是要配合区委、区政府对辖内河涌进行整治,切实负起河涌沿线单位的属地管理责任。四是要按照广州市“花园城市”建设行动纲要,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加强辖区的生态保护工作,加大对环境污染的监控预防力度。五是配合市、区有关职能部门加强辖内道路交通建设,打通“断头路”,改善城市交通微循环系统,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三)进一步解决民生热点问题

一是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积极开发社区岗位就业工作,争取再就业率在**年73%的基础上继续有新的提高。二是要在落实好社会保障各项政策措施的同时,对辖内困难群众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并分类处理,一方面给予力所能及的救助,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改善生活条件;另一方面将掌握的情况向上级汇报,为上级制定、调整政策提供依据。要特别重视“边缘”困难群体(指生活困难,但又没有达到享受最低保障标准的群体)问题。三是要想方设法帮助部分小区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四是加快推广实施“星光计划”,切实加强老龄工作。五是要认真研究和实施针对辖内*软件园区企业高素质从业人员的新型社区服务形式。

社区内部管理制度范文篇3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立足基层、重心下移、完善机制、健全网络”。

立足基层,就是要以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作为社区管理的基本载体,进一步明确其责、权、利关系,着力做好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其对社区管理的能力与水平。

重心下移,就是要求凡是下放以后更有利于加强管理的社区管理事权,都要下放到街道、居(村)委会;凡是由区职能部门进行统一管理更有利于区域投资环境建设的社区管理事权,要由区职能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并不断强化。区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社区管理的总体规划、统筹、指导和监督,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主要负责社区管理事项的具体执行工作。

完善机制,就是要对管委会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居(村)委会现有的职责、事权和部门预算管理进行调整,理顺各项工作关系,按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先明责,后放权,做到“权随事转”;先明事权,后放财权,做到“财随事转”。同时,要修改、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使各项管理有章可循。

健全网络,就是要按照网络化管理的要求,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街道、居(村)委会以及社区居民、企业、驻社区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整合好社区内的各类资源,对各专项社区管理职能建立系统、有效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三级管理网络,使各项管理能真正到位,全面覆盖,以较小的运作成本取得较好的管理绩效。

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是:调整全区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的建制,确立全区社区管理组织架构,理顺各专业管理网络的层级工作关系,建立有效的社区管理工作机制,构建与我区新城区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全面提高我区社区管理水平和运作效率。

二、街道管理体制

(一)街道办事处的设置

另见《*经济技术开发区街道办事处设置调整方案》。

(二)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街道办事处是管委会的派出机关,接受管委会的直接领导,业务上对应管委会各职能局。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如下:

1、在区党委、管委会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道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

2、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文明社区工作,做好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积极开展以提高居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文明新风。

4、推动街道经济发展,为街道辖区内经济组织提供信息和各种服务,指导集体经济发展,对社区合作经济组织进行管理,推动街道经济发展。

5、负责街道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做好街道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林业、水利、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完成管委会下达的各项建设与管理任务。

6、负责街道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人口,做好民事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7、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内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事业。

8、做好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再就业服务、安全生产管理、民兵、兵役、侨务和婚姻管理等工作。

9、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区活动,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除害灭病、卫生防疫、健康教育、初级卫生保健等工作,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10、指导和帮助居(村)委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村)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11、负责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2、及时向管委会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3、承办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街道办事处的主要事权

1、规划建设与管理方面的事权

(1)街道辖区内地段改造和小区开发建设的规划编制、实施拆迁方案、商业网点布局、工程竣工以及小区验收等事项必须听取街道意见。其中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须有所在街道参加。

(2)负责辖区内村(居)民房屋建设报建的审核。

(3)街道辖区内社区、村庄以及公益设施的规划编制必须听取街道意见,街道可以对公益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4)负责对街道辖区内非市政道路的村道进行规划建设。

2、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方面的事权

(1)负责对街道辖区内非市政道路的村道进行市政维修和绿化养护管理,负责辖区内小区绿化以及街管公共绿地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组织拟定绿化规划方案,并在规划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辖区内绿化建设、保养的招标工作,对中标单位的绿化建设与保养实施监督。

(2)协助区工程招投标中心组织小区内市政设施、市容环卫作业单位的招标,对各作业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

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事权

(1)负责辖区内按有关规定设置的摩托车、自行车保管站的初审和管理。

(2)负责街道辖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的监督管理。

(3)负责辖区内城市六乱的治理,小区内违章建筑的清理,小区内物业维修施工的管理。

(4)协助区职能部门,分别对街道辖区内违反市容卫生、绿化、环境保护、市政建设等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4、房屋和物业管理方面的事权

(1)对街道辖区内居民出租屋进行登记和管理,对居民住宅租赁以及逾期未办理租赁登记的住宅房屋进行稽查。

(2)对辖区内危险房屋有检查、督修权。

(3)对街道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公司实施行政管理和监督。指导辖区内居委会联系社区内业主委员会,受其委托进行社区内物业管理服务机构的招标。

5、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事权

对街道辖区内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行使对街属单位一票否决权,对其他单位有一票否决建议权。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事权

(1)对街道辖区内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行使对街属单位一票否决权,对其他单位有一票否决建议权。

(2)对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管理和检查;配合消防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消防设施进行监督整改;协助消防管理部门,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单位、个人进行行政处罚。

(3)负责对辖区内外来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受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相关证件。

(4)负责辖区内护街队等治安队伍的组建和人员管理。

7、民政事务管理方面的事权

负责对街道辖区内社会救济进行审核、报批。

8、经济管理方面的事权

在区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街道辖区内农业经济发展的规划、管理、服务;对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和集体资产进行管理。

9、人事管理方面的事权

街道办享受与区职能部门同等的人事管理权。

(四)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街道机构设置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街道的实际情况(区域面积、人口、管理事务等),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管理机构。积极探索街道党政领导交叉任职、机构合署办公的做法,推行“一套人马,几块牌子”的模式,合理配置人、财、物等资源,精简人员,提高效率。

街道办事处内部设立以下机构:

(1)街道党工委办公室、街道行政办公室(两办合署办公)。负责组织、协调党工委、办事处日常工作;负责基层党务、宣传、统战、人事工作;负责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有关文件、计划、总结的草拟、印制及会议的组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协调各科室关系;负责街道办事处财务、财产管理和公费医疗等工作;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2)城市管理科。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在区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物业管理的监督工作;协助区规划部门组织编制社区、村庄建设规划;审核村(居)民住宅建设报建;协助辖区的机关团体单位落实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监督辖区内的建筑工地按章施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章施工行为和违法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震、防火和抢险救灾工作;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事务管理科(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指导和协调街道文化、体育、教育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区域内群众性文化活动;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残联、劳动就业和调解工作;贯彻《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居(村)委会的建设工作;积极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兴办便民利民服务网点;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除害灭病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制定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依照有关规定对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实行管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组织、协调辖区内各单位有关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社会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搞好群防群治,加强安全小区、文明小区的建设和管理;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4)经济管理科、农林水办公室(部分街道设置,两机构合署办公)。推动辖区内经济发展,指导、帮助集体经济组织搞好经济发展、企业管理,为企业提供各种信息服务,促进企业发展;在上级部门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管理监督和检查监督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经营状况;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股份制;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街道辖区内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水利的发展规划与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农业生产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农业生产建设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划、实施和指导;负责街道辖区内农业保护用地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综合统计工作;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5)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同时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牌子)。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编报本街人口计划,负责计划生育有关数据的统计,培训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居(村)委会和辖区单位计划生育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居民及外来暂住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单位和个人作出处罚;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6)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党员干部和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和党性教育;对党员、监察对象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检查对象的检举和控告,受理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申诉;查处街管党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的违纪案件等。

(7)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开展征兵、民兵等工作。

(8)工会、共青团、妇联。按照各自章程设立并开展工作。

(五)派驻街道机构

根据街道管理的实际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工商所、税务所等派驻街道机构。为便于工作协调,派出所等机构负责人可以成为街道党工委或办事处的领导成员。派驻机构人员的任免,由区职能部门负责,其中正、副职领导的任免和重大奖惩,事前应征求街道党工委的意见。

(六)街道议事协调机构

在街道设立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城区管理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社区服务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就街道辖区内的社区管理事务与精神文明建设、城区管理、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社区服务和街道经济进行协调、检查、监督。

各委员会成员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街道各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领导和辖区内的有关企业、单位及社会知名人士共同组成。主任委员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分管领导兼任。街道的议事协调机构不配专门编制。

(七)街属事业单位

街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司法所、环卫站、“三防”办公室、社区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所、文化站、广播电视站、外来人员和出租屋管理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所、农业推广站、林业站、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兽医站、消毒站等街属单位,其经费纳入街道管理经费统一核拨。

街属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在各居(村)委会设立服务点或者服务站,利用居(村)委会的办公场地开展工作,业务上与居(村)委会相互协作。

(八)街道机构人员编制

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职能和任务,科学地确定街道机构编制,充实街道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

按照*市《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机关行政编制为20~25人,街道党工委设委员7~9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1名由办事处主任兼任,1名为专职副书记),委员一般由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长、派出所所长和党委办主任等组成。纪委设正、副书记各1名,纪委书记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街道办事处设主任1人,副主任3~5人,武装部长1人。各街道办事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量和发展需要逐步配齐。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及事业单位具体编制由区编办牵头另行制定。

(九)经费与投资管理体制

1、街道办事处作为部门预算单位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体系,实行部门预算管理;派驻街道的机构经费列入相应上级职能部门预算计划。

2、街道管辖范围内的公共设施投资项目属于街道投资管理的部分,由街道办事处提出计划,列入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管理范围,具体实施按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管理规定》(穗开管[*]30号)执行。区、街公共设施投资管理项目具体分类方案由区规划建设部门牵头另行制定。

各行政村管辖范围内的公共设施建设除农村五通、教育、医疗卫生等项目由区财政按一定比例投入外,其他由行政村集体经济自行解决。实施“撤村改居”而成立的居委会,其辖区内公共设施的投资,在一定期限内由区财政与该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按一定比例分担投资费用。

3、街道对于公共设施的投资与管理,逐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专业化、经营企业化的改革。对于非营利性质的公共设施,采取财政全额拨款建设、维护、管理;对半营利性质的公益设施,在核定营利收入的基础上,采取差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的方式进行建设、维护、管理;对于营利性质的公益设施,在核定营利收入的基础上,要求管理者向财政上缴一定比例的经营收入。

4、在街道设置调整方案实施之前,为体制过渡期。在过渡期内,*街财政体制按管委会批准的《*街财政管理体制管理办法》执行;原*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以接管前实发数为基数,逐步提高,提高幅度与目标责任实施情况挂钩;在实施后,原则上与开发区现行标准统一。

原*街办事处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定额拨款、用人自主、内部分配搞活的原则管理,定额以前两年实际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并与年度目标考核情况挂钩。

过渡期内,*街、夏港街范围内应由区财政出资兴建的公共设施部分,分别由*、夏港街道办事处作为建设业主或者代业主提出立项申请,列入年度财政投资基本建设计划管理。

(十)黄陂、岭头农工商公司管理体制

在街道设置调整方案实施之后,黄陂、岭头两公司实行政企分开,属社区管理职能的应剥离交由所属街道、居委会管理,公司所辖区域内的公共设施投资体制按照上述街道公共设施投资管理办法执行。公司按区《关于深化我区国有企业改革若干意见》(穗开管[*]35号)的要求进行改革或与区内外企业进行重组。公司原有部分管理人员和机构分流到街道、居委会,履行社区管理职能。

过渡期内,黄陂、岭头公司管理体制暂不变,即暂时承担部分社区管理职能,其辖区内所涉及公共设施投资由黄陂、岭头公司作为建设业主或代业主提出立项申请,列入年度财政投资基本建设计划管理。

三、居委会管理体制

(一)居委会的设置

1、居委会人员配置及职责

原则上按每300~350户配置1名专职人员的标准配置居委会人员,每个居委会设置4~5名专职人员,其中党支部书记1人(属街道事业编制),主任1人(可由党支部书记兼任),民政专职1人,治保及城管卫生专职1人,计生专职1人。

(1)民政专职人员负责居委内优抚救济、拥军优属、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工作。

(2)治保及城市管理卫生专职人员,协助派出所做好安全保卫,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搞好安全文明小区建设,负责城管工作,组织居民除“四害”,定期开展卫生检查,维护居委会内的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工作。

(3)计生专职负责辖区内居民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居委会的职能

1、居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街道办的安排,在社区建设和管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发挥基础作用,在社区管理中配合街道搞好利民、便民、非盈利性的社区服务。

2、居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管委会或者其他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各项工作,向管委会或者其他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3、居委会受街道办事处委托,办理以下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主要包括:(1)为失业人员、个体户购买解困房等出具意见证明;(2)代办领取临时流动人口计生证;(3)为居民上大学等有关事项出具意见证明;(4)负责辖地的流动人口登记和管理;(5)初审申请生育指标和领取生育证;(6)办理相关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手续;(7)优待金、救济金、助养金及遗属补助由居委会专职人员送至领取人家中;(8)代办社会保障救济申请;(9)办理残疾证、老年人优待证申请;(10)代办失业证的申领及换发;(11)为失业人员和个体户出具证明;(12)办理辖区内单位因装修、维修需开挖路面、临时占用道路的有关申请手续等。

(三)居委会的经费管理

居委会经费纳入所属街道的年度预算,具体包括办公经费、专职人员工资、福利、奖金、补贴以及聘用人员的经费等。

(四)“撤村改居”问题

原则上对于那些大部分土地(占50%以上)已被征用,或者人均耕地面积少于国家平均标准,或实施整体搬迁,没有或者只有少量土地可供农用耕作的村先行实施;黄陂、岭头范围内的村改为居委会;其他村视发展实际情况而定。

居委会的设置原则上一个村委会设置一个居委会,一般不跨村设立居委会。“撤村改居”后,原村委会的社区管理职能由居委会承担,原村内的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逐步纳入城区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轨道。原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应保留并发展壮大。具体“撤村改居”工作方案由社区管理局牵头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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